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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市编办规定,政研会主要职责是:
(1)组织和推动基层单位与理论工作者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及有关部门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文化建设的应用理论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和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3)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加强政工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参与组织政工干部培训,开展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调研。
(4)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本级和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两个所属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58.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8.4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2.42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58.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4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项目支出252.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
2017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0.82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1.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88%;教育支出0.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89%;其他支出19.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871.6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1.18万元,增加3.71%。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2017年度决算871.6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1.18万元,增加3.71%。主要原因:2017年因本单位工作需要追加项目经费51.7万元,因此,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2、“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0.5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24万元,下降8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0.5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24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精神,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场地,减少了外出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212.1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62万元,增长6.3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212.1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62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落实人力社保局有关政策,落实离退休人员补贴调整政策,相应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44.73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
“医疗保障”2017年度决算44.73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没有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96.0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14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27万元减少3.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11元减少1.11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16万元减少2.02万元。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1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5.16万元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实际出行减少,相应的燃料费等支出有所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5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8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27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5.58万元,比上年减少4.03万元,减少原因: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精神,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7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20.30万元,其中:汽车4辆,77.53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资金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3.33%,涉及金额184.90万元。
(一)普通评价3个项目评价结果
1、举办第28届“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项目综合得分87.40分,其中:项目决策11.80分,项目管理24.80分,项目绩效50.80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良好”。
专家认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安排合理,符合行业规范,预算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制度健全,能够满足管理和核算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能按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2、“组织北京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立项和研究指导”项目综合得分86.40分,其中:项目决策11.20分,项目管理24.40分,项目绩效50.80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良好”。
专家认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明确;预算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能按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3、“2017年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物业服务管理”项目综合得分85.00分,其中:项目决策12.00分,项目管理25.00分,项目绩效48.00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良好”。
专家认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明确;预算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能按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二)简易评价2各项目评价结果概括
1、“首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思想政治工作调研等课题研究”项目综合得分89.76分,其中:项目资金5.76分,项目产出46.00分,项目效果38.00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良好”。
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预算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制度健全,能够满足管理和核算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能按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2、“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监督评价系统”项目综合得分94.00分,其中:项目资金10.00分,项目产出48.00分,项目效果36.00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优秀”。
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预算编制、安排合理,符合行业规范,预算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制度健全,能够满足管理和核算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能按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二、举办第28届“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实施主体
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工作内容为:承担本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辅助性、事务性等工作。了解和掌握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思想文化情况;总结和交流全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做法,推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共享;组织和指导基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断提高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举办第28届“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项目由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具体实施。
2、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第28届“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有效推动全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研究,解决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文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使申报单位达到比较满意的效果。
3、项目立项依据
项目主要依据“市政研会“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中国道路宣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以组织承办好市“双优”表彰和“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为契机,推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改进。
4、项目背景
自1989年市政研会成立以来,“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至2016年已举办27届。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已经成为北京市思想文化建设的一项特色工作,成为推进首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科学发展、激励全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基层思想文化建设创新实践的有效平台。为充分发挥其在思想文化建设领域中的特殊作用,2017年将继续开展此项活动,征集北京市基层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文化建设方面的优秀调研报告、创新经验和理论文章,组织进行优秀成果评比工作,从而进一步推动全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5、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预算安排
举办第28届“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项目批复预算资金为18.05万元,其中:劳务费9.02万元,委托业务费6.00万元,印刷费0.25万元,邮寄费0.80万元,其他费用1.98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实际使用资金16.24万元,其中:劳务费8.23万元,委托业务费6.00万元,印刷费0.25万元,邮寄费0.25万元,其他费用1.51万元。由于2017年财政预算改革,项目预算中的办公费、评审费和其它费用共1.81万元未使用,已交市财政。
(3)、预算执行结果
举办第28届“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项目2017年财政预算资金总额为18.05万元,财政拨款到位资金18.05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6.24万元,本年支出进度89.97%。造成差额原因为是由于2017年财政预算改革,项目预算中的应为办公费、评审费和其它费用,共1.81万元未使用,已交市财政。
6、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举办第28届“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项目总体目标为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编辑出版《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集2017》;深入总结挖掘基层实践经验,推广创新成果。
(2)项目阶段性目标
①征集研究成果数量600篇以上,评出优秀成果140篇,出版《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集2017》1500册左右;
②评审专家复核要求,评审过程公正透明,获奖成果符合标准,《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集2017》复核出版物要求;
③评选活动在基层有一定影响力,进一步推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
④使成果申报单位满意,各基层单位增强对评选活动的认知度、认可度。
(二)评价结论
举办第28届“丹柯杯”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项目综合得分87.40分,其中:项目决策11.80分,项目管理24.80分,项目绩效50.80分,项目综合绩效级别评定结论为“良好”。
专家认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安排合理,符合行业规范,预算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制度健全,能够满足管理和核算的要求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能按计划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存在问题
1、项目过程记录不充分
项目单位对于项目的预算申请、资金的使用、项目效果以及项目的考核、决策批准的记录不充分。
2、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3、制度不够完善
制度的文号、执行日期以及内容不够完善,缺少深度、细致的约定。
4、绩效目标制定不准确,影响考核
项目单位绩效目标设定不细化,其中质量指标和效益指标不易考评。
(四)建议
1、加强项目全过程决策规范化管理,并留有痕迹。按照“三重一大”管理规则,凡是项目的预算申请、资金使用、项目决算、效果评审、项目考核、制度的下发,都要经过班子会议审批。
2、加强预算编制,预算编制应进一步细化,做到科学、规范。
3、修订完善制度。修改完善现有制度,约束项目管理过程,尤其明确费用标准、开支范围。
4、规范绩效目标的设定。绩效目标的设定既要科学,又要明确,还要细化可行。